我市在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3968人

2018-07-31

  为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天保、退耕还林重点工程建设成果,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规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护林员惠民政策。目前,全市第二批(2017—2018年)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3968人,其中达川区250人、通川区136人、万源市968人、宣汉县1582人、大竹县209人、渠县535人、开江县288人,人均年收入达到4949元。

  据了解,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是深化林业生态建设与生态扶贫的重大举措,是打赢山区脱贫攻坚战的有力抓手。从2016年起,我市严格按照“精准、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实行“县建、乡聘、村用”以及“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的生态护林员管理机制,认真编制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抓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和使用管理工作。全市第一批(2016—2017年)落实补助资金986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2538人;第二批争取补助资金1964万元,选聘生态护林员3968人。通过落实生态惠民政策,使林业扶贫工作转化为就近就业,既维护了森林生态安全,又增加了贫困户收入。 (魏坤)